以為今天比昨天冷,至少也同昨天一般地凍,我破天荒穿了絲襪!我知架,在這方面我不像個女人,告訴大家,我喜歡穿牛仔褲,喜歡著vans或converse便鞋,從不染指甲,從不搽胭脂,哦,扯太遠了!講返絲襪,我大大話話應有十年沒有穿過了。昨天冷得我滕滕震,同事說穿了對絲襪打底,暖好多,所以我今天即刻效法。
昨夜在衣櫃摷絲襪時,見到這件被我束之高閣三年有多的靚靚冬衣,突然頓悟她才是我最暖的褸,比羽絨更暖,於是速速取出,明天一併披身禦寒。
喔!原來今天沒有昨天冷,我步行回到寫字樓時,全個背脊都是汗水!再加上有幾位同事不約而同讚件褸靚,:)) 喔~今天,這個冬天真不冷!
補誌︰我從先父身上繼承了一雙優雅柔軟的手:P
13 則留言:
我覺得女人不穿絲襪更性感。
BTW,妳件褸真係好靚:)
久唔久女人一次,眼前一亮呢
Eben︰
我定義的性感來自性情、學識多些:)
卡臣︰
其實我很女人的,只是我不喜歡搽甲油罷了,但我依然有一雙很靚的手(不是講笑):p
貼相!貼相!貼相!
卡臣︰
哈哈!我就同你癲一次,貼咗我的左手相喇!
十個正!!
我都好少穿絲襪,但太冷,這兩天也穿了,嘻嘻,今天還為了長 boot 而穿裙!
件大褸看不清楚啊!
雙手不夠靚的才要塗指甲的耶!
其實穿多幾件衫,暖過一件大褸的。
S︰
其實我係怕煩,所以好多嘢係可免則免了!
POCA︰
>>加多層透明既nail polish
你比我還懂呢!:)
指甲繪畫,我未得架!
佛爺︰
呀~呢樣呢,女生著太多衫包裹住應不自在:P
所以我多數會裏面著件緊身保暖衫,再加件乜乜,然後一件厚褸。
香港的冬天不太冷,所以用不着穿很厚的外套,也因此,上星期打算穿某件厚一點的外套,才發現了另一件最新卻極少穿的外套!Well, 外套是比較厚一點,但不見得特別暖:P
嚴明︰
著對絲襪係入面打底真係暖好多,試下吖!最多剪去腳掌果部份咯:)
講到絲襪,我就會諗起絲襪奶茶嘞。天寒地凍,飲番杯熱辣辣嘅絲襪奶茶,真係成個人都暖晒架!
Arm︰
絲襪奶茶,正!正!正!
天寒地凍,仲有熱咖啡、熱朱古力、熱好立克...都正,飲到人暖笠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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